莱西化肥厂地块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威海西路27号,总占地面积260.748亩,地块位于威海西路、深圳南路、文化西路、水三村合围区域。1971年建厂投产,建厂初期,以生产氨水、碳酸氢铵为主,1998年8月13开始生产尿素和复合肥。主要原料为煤炭,主要工艺包括造气工序、脱硫工序、变换工序、合成工序等,具有年产合成氨15万吨,喷浆造粒复合肥10万吨,尿素16万吨的生产规模。莱西化肥厂于2004年元月1日正式停产,构筑物分批次拆迁,2017年拆除完成。莱西化肥厂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青岛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未来拟用于居住用地。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污染以氨氮、砷、铜、汞、钴、钒和石油烃(C10-C40)为主,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建议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以明确未来修复或开发过程中土壤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
通过土壤中污染物的风险评估计算,得出砷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分别为1.62E-4和16.1;铜的非致癌风险为9.5;汞的非致癌风险为11;钴的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分别为1.79E-5和15.6;钒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分别为3.39E-4和115.4。计算的各个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氨氮:2160mg/kg;石油烃:826mg/kg;砷:40mg/kg;铜:2000mg/kg;汞:8mg/kg;钴:40mg/kg;钒:200mg/kg。根据本地块的目标污染物和建议修复目标值,得出本地块建议的土壤修复范围和方量分别为64342.9m2,和119200.1m3。
地下水中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标准限值的污染物包括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钠、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碘化物、硒、硼、钼。本地块内的地下水理化指标、重金属指标等在不涉及饮用的情况下,无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建议后期对该区域的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严禁饮用地下水。
综上,本次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后,本地块需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该地块环境修复方案应环保部门备案前,相关责任单位应对修复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修复区域受到扰动而影响下一步环境修复工作。对修复区域进行围蔽,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等扰动修复区域的行为,确保下一步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由于该地块需要修复的面积和土方较大,建议结合后期规划建设要求和修复资金预算,合理选择修复技术,确保场地采取治理措施的长期有效性,以及场地不再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此外,鉴于场地调查的不确定性,从人体健康角度考虑,场地污染治理与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询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