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利津县工业废水应急调节池项目环保设备调试情况
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位于利津经济开发区利十路东首南侧。本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完成建设。本公司职工20人,年运营天数365天,每班12小时,实行两班制。
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来源为利津县城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利津经济开发区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其中工业废水以石油化工废水为主,另有部分医药中间体和精细化工废水。
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了完善污水处理工艺设施,有效改善来水水量、水质变化对生化系统的影响,投资建设了利津县工业废水应急调节池项目。本项目位于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东侧为太平河,南侧为空地,东南侧为太平庄村,西侧为韩牛村、崔林村及宋孟村,北侧为宫家干渠和利十路,占地面积14226.14m2,总投资1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5万元。主要建筑物有加药间和综合楼,主要构筑物包括配水池1座、反应池8格、调节沉淀池4格、提升泵池1座、污泥池2座,设计平均流量60000m3/d,设计最大流量3250m3/h。
本项目于2010年12月6日在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鲁发改投资〔2010〕1573号。受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2015年10月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编制了《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利津县工业废水应急调节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1月12日利津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利环建审〔2015〕036号。现本项目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情况良好。
(1)废水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汇集到粗格栅渠,与进厂污水一并进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回用于翠园湖景观补充水或排入太平河。
(2)废气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调节沉淀池会产生污泥储存在污泥池,污泥池会产生恶臭等废气(含硫化氢、氨气)。由于本项目产生的污泥主要为沉淀下来的悬浮物等,并非后续的生化污泥,其产生的恶臭废气量较少。通过封闭污泥池,并加强绿化,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调节沉淀池会产生污泥,产生的湿污泥量约为400t/a(含水率75%),干污泥量约为300t/a。
利津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污泥浸出液能够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性鉴别》(GB 5085.3-2007)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污泥泥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 24188-2009)表1和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得出,本项目产生的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
本项目调节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浸出液经储存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泥经污泥池储存后,送垃圾转运站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经脱泥脱水机房处理后污泥不暂存不落地,由专用罐车运走。
(4)噪声
本项目的搅拌器、电动机、泥泵、水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大部分设备安装在液位以下,如搅拌器、泥泵、水泵;也有一部分安装在设备房,如加药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加以绿化,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结论:
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利津县工业废水应急调节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工程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