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威海西路27号,总占地面积176427m2,地块位于威海西路、深圳南路、文化西路、水三村合围区域。1971年建厂投产,建厂初期,以生产氨水、碳酸氢铵为主,1998年8月13开始生产尿素和复合肥。主要原料为煤炭,主要工艺包括造气工序、脱硫工序、变换工序、合成工序等,具有年产合成氨15万吨,喷浆造粒复合肥10万吨,尿素16万吨的生产规模。该地块于2004年元月1日正式停产,构筑物分批次拆迁,2017年拆除完成。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青岛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蓬莱路北侧和东南侧为住宅,占地面积104299m2,规划蓬莱路西南侧为商业用地,占地面积72128m2。
经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在一类用地范围内,土壤污染物包括氨氮、重金属(钴、砷、铜、铅、汞、钒)、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具体如下:
土壤样品中pH检出范围为6.54-8.58;砷的检出浓度为1.18-55mg/kg,超标率0.68%;铜的检出浓度为12-2260mg/kg,超标率为2.13%;钴的检出浓度为6.28-56.9mg/kg,超标率为9.9%;钒的检出浓度为39.7-1170mg/kg,超标率为6.33%;氨氮的检出浓度为ND-7083mg/kg,超标率为33.45%;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为19-5580mg/kg,超标率为3%,铅、汞及氰化物仅在初步调查阶段1~2个点位超标。
经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在二类用地范围内,土壤污染物为氨氮,土壤样品中pH检出范围为5.66-8.62;氨氮的检出浓度为ND-12861mg/kg,超标率为34.9%。
经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限值,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碘化物、砷、硒、硼、钼共计20项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IV类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地块地层可分为3层,自上而下依次为:第①层杂填土(Q4ml)、第②层粉质粘土(Q4al+pl)、第③层下元古粉子山群变余长石石英砂岩( Pt12f)。第①层杂填土(Q4ml)为含水层;第②层粉质粘土(Q4al+pl)为弱透水层;第③层中微风化砂岩( Pt12f)为隔水层。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①层杂填土中,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地下水水位埋深为0.56~3.06m,地下水位标高为51.29~53.43m。
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天然条件下以蒸发为主。含水层薄、厚度不一。渗透性能低、差异大,释水能力差。微水试验获取的渗透系数为0.11-0.85 m/d 。地下水总体流向为由北向南。水量贫乏,无供水意义。
综上,该地块地块土壤污染以氨氮、砷、铜、汞、钴、钒和石油烃(C10-C40)为主,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建议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以明确未来修复或开发过程中土壤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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